禾川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88320 证券简称:禾川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7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亲善路5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8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8,554,49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8,554,49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3085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3085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项彬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刘火伟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董事王英姿女士因工作原因,已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叶亚剑先生因工作原因,已提前向公司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地址、经营范围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8,451,648 | 99.8244 | 102,850 | 0.1756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8,377,754 | 99.6982 | 176,744 | 0.3018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8,377,754 | 99.6982 | 176,744 | 0.3018 | 0 | 0 |
4、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58,451,648 | 99.8244 | 102,850 | 0.1756 | 0 | 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01 | 《关于选举赖正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8,403,981 | 99.7429 | 是 |
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6.01 | 《关于选举程岚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58,403,973 | 99.7429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5.01 | 《关于选举赖正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9,161 | 48.0399 | 0 | 0 | 0 | 0 |
6.01 | 《关于选举程岚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39,153 | 48.0371 | 0 | 0 | 0 | 0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为特别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议案6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顾艳、许艳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3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