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川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至5%以下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游联龙”)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从7,763,240 股变动至7,550,6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5.1408%减少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收到股东龙游联龙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 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16-04-19 |
注册地址 | 龙游县龙洲街道莲湖路69号方门街商务楼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出资总额 | 2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825MA28F3W87F |
经营期限 | 2016-04-19 至 2026-04-18 |
主要经营范围 | 私募股权投资。 |
主要股东 | 有限合伙人-龙游联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66%的财产份额; 有限合伙人-龙游县产业基金有限公司持有33%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浙江联合中小企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的财产份额。 |
通讯方式 | 电子邮件:gfh@lhzxqy.com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朱韶华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浙江杭州 | 否 |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数量 (股) | 均价 (元/股) | 减持金额 (元) | 减持比例(%) |
龙游联龙 | 集中竞价 | 2024/8/22 | 212,600 | 24.0897 | 5,121,475.73 | 0.1408 |
注: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龙游联龙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 7,763,240 | 5.1408% | 7,550,640 | 4.99997% |
四、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龙游联龙履行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系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已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禾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