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芯生物: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八条约定范围内的其他事项做出决议,经超过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且有表决权的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同意方可生效。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本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下午14:40在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B栋22楼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微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和代理人共7人,
代表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的可转债共计114,000张,占未偿还债券总数的
2.28%。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董事长XIANPING LU 博士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可转债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14,000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2.28%;反对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弃权票 0 张,占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茹秋乐、杨怡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微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微芯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