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职工代表监事黄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黄玲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黄玲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为保障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潘岑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黄玲女士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谨此向黄玲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潘岑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学士学位。曾任恒大集团总裁办行政助理,现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与行政保障部行政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岑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