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比中光: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公告编号:
2026-031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10/14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 预计回购金额 | 2,500万元~5,000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565,984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14%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45,285,386.21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74.82元/股~86.5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30.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5-07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4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65,9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86.50元/股,最低价为74.8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285,386.2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