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6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23 | 瑞华泰 | 2024/4/12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3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9.79%股份的股东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2024年4月8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8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股东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关于向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增加《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截至本公告日,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9.79%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3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及本次股东提议的议案修订内容合并提交2024 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和2024年4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3月23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
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4月1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6 |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至议案7,议案10至议案16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8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及股东深圳泰巨科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议的临时提案,现将上述议案内容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和2024年4月9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其他召集人
2024年4月9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16 |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