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年度)
债券代码:
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6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SEN SECURITIES CO.,LTD.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托 管理人)签订的科创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相关 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次债券受托 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编制。国信证券对本报 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 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国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主体: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全称:2022 年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瑞科转债
(四)债券代码:118018
(五)发行规模:43,000.00 万元
(六)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债券面值发行。
(七)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 2022 年8 月18 日至2028 年8 月17 日。
(八)债券利率: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 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九)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 ×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债 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 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本次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 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担。 (4)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承
(十)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2 年8 月24 日, T+4 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 年2 月24 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 券到期日(2028 年8 月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十一)转股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30.98 元/ 股。本次向下修正前的转股价格为30.91 元/股,本次向下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为 21.00 元/股。
(十二)担保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 元”)评级,根据中证鹏元出具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 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5】 跟踪第【63】号01),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瑞科转债”评级结果为A, 评级展望为“稳定”。
(十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一)本次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及触发情况
1、本次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 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 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 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 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 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 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 的转股价格执行。
3、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2026 年3 月16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30.91 元/股的85%,即26.27 元/股的情形, 已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二)本次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 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 年4 月10 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 年4 月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意将“瑞 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91 元/股向下修正为21.00 元/股。表决结果为同意7 票,反对1 票,弃权0 票。董事罗超先生对本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国投高科
技投资有限公司不持有“瑞科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可能摊薄现有股东权益, 下修转股价格较低。
(三)本次向下修正“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结果
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2026 年3 月12 日至 2026 年4 月9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1.00 元/股,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2026 年4 月9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20.88 元/股。 本次修正后“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21.00 元/股。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及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同意将“瑞科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0.91 元/股向下修正为21.00 元/股, 修正后的“瑞科转债”转股价格自2026 年4 月14 日起生效。“瑞科转债”自 2026 年4 月13 日停止转股,2026 年4 月14 日起恢复转股。
同时在本次“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生效之日起(2026 年4 月14 日 起)若再次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 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瑞科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三、上述事项对发行人影响的分析
本次“瑞科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事项符合《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未对 公司日常经营及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信证券作为“瑞科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公司进行了沟通,已采取 定期及不定期重大事项披露提醒、风险核查等措施督促发行人切实保障债券持有 人利益,根据监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董事会提议向 下修正转股价格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 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6 年度)》 之盖章页)
康爱份有酒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