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微微电: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325 证券简称:赛微微电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权益变动至
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毕方一号”)保证向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微微电”、“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1,758,418股。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
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转让方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7.49%减少至4.99%,权益变动比例超过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5%以下。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1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52,741 | 2.42% |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赛微微电的股份比例超过5%;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非赛微微电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与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以下简称“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1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052,741 | 2.42% | 1,758,418 | 1,758,418 | 2.07% | 0.35% |
合计 | 2,052,741 | 2.42% | 1,758,418 | 1,758,418 | 2.07% | 0.35% |
注:以上表格中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系转让方毕方一号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
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7.49%减少至4.99%,权益变动比例变动超过 1%且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已降至 5%以下,具体情况如下:
毕方一号与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
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因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期权行权), 公司总股本由80,000,000股变动为84,947,740股,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 7.49%被动稀释至7.06%。
2024 年10月29日,毕方一号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58,4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
1. 基本信息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金花路29号安骏达仓储大厦2层210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10月29日 | |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基本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7日 | |
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基本信息 | 名称 | 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街道梅山七星路88号1幢501室A216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4年6月7日 |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稀释比例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其他 | 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5% |
询价转让 | 2024年10月29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8,418 | 2.07% | |
合计 | - | 人民币普通股 | 1,758,418 | 2.22% | |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5% |
合计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5% | |
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 | 其他 | 2023年3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3% |
合计 | - | 人民币普通股 | - | 0.13% |
注1:变化方式“其他”是指股权激励事项(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注2:“减持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
注3:因四舍五入,各减持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
动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深圳市毕方一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052,741 | 2.57% | 294,323 | 0.3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52,741 | 2.57% | 294,323 | 0.35% | |
深圳市前海弘盛创业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2,105,813 | 2.63% | 2,105,813 | 2.4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05,813 | 2.63% | 2,105,813 | 2.48% | |
宁波市杰扬威投资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834,677 | 2.29% | 1,834,677 | 2.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4,677 | 2.29% | 1,834,677 | 2.16%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993,231 | 7.49% | 4,234,813 | 4.9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993,231 | 7.49% | 4,234,813 | 4.99% |
注1:“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数量”指赛微微电上市时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上市后总股本80,000,000 股为基础测算。注2:“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数量”指截至本提示性公告出具日毕方一号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数量,“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之“占总股本比例”是以赛微微电目前最新总股本84,947,740股为基础测算。注3:因四舍五入,各比例相加之和与合计数之间存在尾差。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1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1,103,418 | 1.30% | 6个月 |
2 | 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430,000 | 0.51% | 6个月 |
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25,000 | 0.26% | 6个月 |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转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4年10月2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赛微微电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22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管理公司88家、证券公司78家、保险公司4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6家、私募基金管理人96家、期货公司2家。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4年10月24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7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7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3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8.00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175.8418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询价转让和配售》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赛微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