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保本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及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一、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子公司经纬恒润(天津)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研究院”)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主体 | 开户银行 | 账号 |
天津研究院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青支行 | 12050179080000002595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天津研究院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
结算账户。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资金管理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等,如经评估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内审部、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均有权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募集资金的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公司及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理财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