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会议资料后,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健 |
谢德仁 |
吕守升 |
独立董事:宋健、谢德仁、吕守升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