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纬恒润: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6 证券简称:经纬恒润 公告编号:2023-063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
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6)。
3、2023年10月1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吕守升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4、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5、2023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2日为授予日,以75.0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90名激励对象授予60.12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截至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关于调整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事项后进行了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而取消激励对象资格、有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另有16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其中含2名外籍员工)。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511名调整为490名,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2.1600万股调整为60.1200万股。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其他相关内容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一致。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进行核实后认为:
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除本次调整内容以外,均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一致。本次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调整与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经纬恒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