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及会议文件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我们认为:
一、《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经审阅,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融资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充分分析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合理,发行方式可行,发行方案公平、合理,即期回报摊薄填补的具体措施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阅,公司为本次发行编制的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做出了充分详细地说明,有利于投资者对公司本次发行进行充分的了解。
四、《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
诺(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经审阅,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切实可行,有利于稳定和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效益;同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保证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有效保护了全体股东利益。
五、《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修订稿)的议案》的事前认可经审阅,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综上,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审议。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周忠惠、周斌、王延峰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