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名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代表人姓名:高吉涛 | 联系方式: 010-65608304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建航 | 联系方式: 021-68801584 联系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2207、北塔2203室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333号文”批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云从科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2,430,000股。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15.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804.91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095.4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09.49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22年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云从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云从科技经营情况,对云从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022年度,云从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2年度,云从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云从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云从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云从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云从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云从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 保荐机构对云从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2年度,云从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前述情况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云从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2年度,经保荐机构核查,云从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云从科技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2022年度,云从科技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16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的承诺履行情况 | 2022年度,云从科技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下滑及无法盈利的风险
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且亏损同比有所扩大,主要是由于:(1)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竞争格局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手订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交付和验收时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新订单业务开展出现不同程度的延期,公司业务未能得到有效拓展。(2)公司为确保人工智能算法研究及各应用场景的定制化解决方案的高质量迭代,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需要持续大量的研发投入。
若公司未来一定期间面临市场激烈竞争出现市场拓展不及预期、研发投入持续增加且研发成果未能及时转化、人工智能行业政策出现不利影响、下游行业需求显著放缓等不利情况,公司短期将出现业绩下滑且无法盈利,未弥补亏损将持续扩大,进而存在短期内无法向股东现金分红的风险,将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二)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无法转化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未来发展趋势存在不确定性,相关技术及各应用场景的定制化解决方案迭代速度快,技术的产品化和市场化亦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准确地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突破技术难关、产品性能指标未达预期,无法研发出具有商业价值、符合市场需求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亦或相关技术成果应用场景市场空间有限,公司将面临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果无法转化、前期的研发投入将难以收回的风险,并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需求及市场拓展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人工智能行业尚处于发展初期,随着技术的快速迭代和行业客户智能化升级需求的持续延展,公司如何更高效地实现技术商业化应用和拓展市场空间等方面也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而言,一方面,公司将核心技术落地到
实际应用场景,转化周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对行业智能化升级需求探索和项目执行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公司拟以通用平台为基础覆盖更多新兴需求行业客户,但生态体系的建设受到产业链成熟度、合作伙伴能力成长、行业景气状况、产业政策等内外部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复杂程度高,是否能够实现战略规划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四)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等的相关风险
2020年5月至今,美国商务部宣布将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公司及机构列入“实体清单”。2021年12月16日,美国财政部再次将包括公司在内的8家中国企业列入所谓“中国军工复合体企业(NS-CMIC)”清单,被列入该名单的中国企业,将无法获得美国投资者的投资。2022年10月5日,美国国防部根据《2021财年国防授权法》第1260H条的法定要求,公布了最新版“中国军事企业清单”,列入包括公司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
上述行为不会对公司日常客户拓展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但可能对公司研发和项目交付过程中采购境外厂商的芯片、服务器等产生一定限制。尽管公司已制定国产替代的产品方案,但由于方案落地需要一定验证时间、客户对使用替代产品的认可情况具有不确定性等因素,可能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同时可能会对公司未来在人工智能前沿理论及学术研究和国际学术交流以及境外业务拓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占比较高及坏账风险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37,979.6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72.15%,预期信用损失金额17,952.00万元。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占比和预期信用损失金额均有所上升,若未来受客户生产经营出现不利因素等影响致使公司应收账款回收情况进一步恶化,将对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
(六)试用商品管理及存货跌价风险
2022年末,公司试用商品余额3,167.82万元,公司结合试用商品的损耗及试用时间、可使用周期等进行减值测试,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试用商品跌价准备,试用商品对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余额2,923.43万元。由于已借出的试用商品,
因其试用对象、试用周期和试用场景的不同,导致试用商品很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损耗、毁损或灭失等管理风险。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试用商品规模也将随之增加,存在存货跌价准备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2 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52,638.58 | 107,550.01 | -51.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6,891.43 | -63,212.84 | -37.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4,626.45 | -75,302.68 | -25.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299.56 | -54,679.75 | -13.94 |
项目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9,319.59 | 117,098.58 | 78.76 |
总资产 | 341,828.58 | 231,264.34 | 47.81 |
2022 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27 | -1.01 | -25.7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27 | -1.01 | -25.7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38 | -1.20 | -1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40 | -45.55 | 减少7.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16 | -54.26 | 减少3.90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6.45 | 49.67 | 增加56.78个百分点 |
2022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变动的原因如下:
1、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38.5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06%,主
要系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市场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公司在手订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交付和验收时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同时新订单业务开展出现不同程度的延期,公司业务未能得到有效拓展。
2、2022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6,891.4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7.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4,626.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6%。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以及市场竞争格局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在手订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交付和验收时间均出现不同程度的推迟;新订单业务开发出现不同程度的延期,公司业务未能得到有效拓展,导致2022年收入确认金额不及预期。同时,公司2022年收入规模下降,研发投入增加以及叠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额度增加,多重因素共同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滑。
3、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2,299.5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3.94%,主要系受国内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影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4、2022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1.2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7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1.38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00%,主要系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5、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6.45%,较上年同期增加
56.78个百分点,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减少,同时持续进行研发投入所致。
综上,公司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具有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优势
公司在软硬件产品研发、核心算法领域不断深耕。公司拥有自主研发并不断创新的人工智能核心技术,技术方向上覆盖图像识别、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
和机器学习全领域,已构建了从感知到认知到决策的技术闭环。公司所打造的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围绕“人机交互、人机融合、人机共创”的人机协同理念,实现包括“多模态数据感知、多领域知识推理、人机共融共创、数据安全共享”四大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人工智能基础设施、算法、产业应用的协同发展。公司算法研究团队选择“预训练大模型+下游任务微调”的人机协同技术范式,陆续在NLP、OCR、机器视觉、语音等多个领域开展预训练大模型的实践,不仅进一步提升了云从各项核心算法的性能效果,同时也大幅提升了云从的算法生产效率,已经在城市治理、金融、智能制造等行业应用中体现价值。公司自主研发的跨镜追踪、3D结构光人脸识别、双层异构深度神经网络和对抗性神经网络等技术均处于业界领先水平。公司及核心技术团队曾先后9次获得国内外智能感知领域桂冠
,并于2018年获得“吴文俊人工智能科技进步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受邀参与了人脸识别国家标准、公安部行业标准、人民银行金融行业标准以及人脸识别相关国际标准等49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工作,并同时承担国家发改委“人工智能基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高准确度人脸识别系统产业化及应用项目”、科技部“视听交互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等国家级重大项目建设任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356项专利(其中155项为发明专利)、501项软件著作权等人工智能领域知识产权。
(二)研发优势
公司在创始人周曦博士的带领下已经建立了成熟的研发团队,核心研发人员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扎实的技术功底,研发团队结构合理、技能全面,形成了技术人才壁垒,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同时,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和研发队伍的建设,制定了完善的人才选拔机制和丰富的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源源不断的人才供给和内部人员的能力提升。
公司所获得国内外智能感知领域桂冠包括:5项挑战赛冠军,来自PASCAL VOC、ImageNet、VisDrone、FERA等业界权威数据集的管理者定期举办的知名赛事;3次顶级会议论文奖项分别在IEEE(电气与电子工程师协会)、IAPR(国际模式识别协会)、ACM(国际计算机学会)等国际知名学术组织定期举办的顶级国际学术会议上获得;1项头等奖来自深圳市政府举办的全国性的人工智能大赛。以上赛事和学术会议是人工智能领域学术界除了发表论文之外的主要线下交流方式,是计算机视觉技术最重要的研究成果(例如AlexNet、ResNet等)崭露头角的舞台,也是绝大多数研究团队验证自身技术实力的选择。
公司打造了可持续发展的“三大联合实验室及六大研发中心”的研发架构,内部研发架构涵盖了技术中台、产品研发中心、行业解决方案部,以及承担提升技术能力、丰富产品组合、促进协同工作的产品与技术管理团队,分布于公司在上海、广州、重庆、苏州、成都、芜湖等地研发中心,为公司内部技术研发核心力量。同时,公司和国内多家知名科研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持续不断的开展人工智能领域相关研发项目合作,旨在提升公司在人工智能基础核心技术的研究能力。未来,公司仍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升公司竞争力。
(三)平台优势
公司立足人机协同理念,打造了人机协同操作系统,覆盖视觉、语音和文字的全栈AI技术,实现自然、便捷的人机交互,并提供基于自动化学习、知识计算的可信智能决策,搭载AI工程创新技术,具有整套智能应用集成开发环境,提升从算法到应用开发再部署效率,为客户实现智能化的快速落地提供一个有效的平台。
云从人机协同操作系统一方面通过不同应用场景下的多种人机协同应用产品和解决方案,服务于客户单点业务效能提升和整体业务智能化升级,另一方面通过轻量化且功能全面的“轻舟平台”(即通用服务平台),通过开放式地引入生态伙伴共同开发AI应用及配套SaaS服务,使人工智能服务惠及更广泛的各行业客户,赋能AI全产业链生态发展。
(四)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深耕垂直行业,广泛布局智慧金融、智慧治理、智慧出行、智慧商业、泛AI等业务领域,深入洞悉用户所需,提供多种高效的解决方案为不同垂直领域的客户赋能,形成领先的场景化经验积累和优质的品牌形象。历经长期与各垂直领域重点客户的紧密合作,公司通过大量场景数据训练不断优化算法平台,培育出针对不同行业特有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积累了对行业的深度理解和核心服务能力,建立了较高的业务壁垒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截至2022年末,在智慧金融领域,公司为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等超过100家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和技术服务,推动全国众多银行网点进行人工智能升级;在智慧治理领域,公司产品及技术已服务于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政法、学校、景区等多类型应用场景;在智慧出行领域,公司产品和解决方案覆盖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大兴国际机场、上海浦东机场、上海虹桥机场、广州白云机场、重庆江北机场、成都双流机场、深圳宝安机场等包括中国十大机场中的九座重要机场在内的上百座民用枢纽机场,日均服务旅客达百万人次;在智慧商业领域,产品及服务已辐射汽车展厅、购物中心、品牌门店等众多应用场景,为全球数亿人次带来智慧、便捷和人性化的AI体验。通过在这些领域的广泛运用和与行业头部客户的深度合作,逐步积累了公司在人工智能行业的品牌优势。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2022年度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作为一家提供高效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和行业解决方案的人工智能企业,公司始终鼓励技术创新,重视研发工作。一方面,公司坚持以CWOS为基座,通过先进的研发架构,保持高研发投入,推进人工智能前沿技术理论研究和核心技术研发,持续不断地进行人工智能领域相关技术平台和新产品的研发工作,强化与科研单位的合作,保持公司的持续技术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服务于客户,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导向确定产品和解决方案研发方向,使创新技术能够具有明确的目标定位实现产业化落地,从而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地位,并有效提升研发投入的转化率。2022年度,公司研发费用56,033.63万元,同比增加4.90%,占公司营业收入
106.45%,较去年同期占比增加56.78个百分点。
2022年度,公司新增授权专利40项,其中发明专利22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外观设计专利17项;新增登记的软件著作权116项。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拥有专利356项,其中发明专利155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外观设计专利145项;累
计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501项。截至2022年末,公司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以及重点科研院校的重大专项科研项目25项。公司参与重大科研项目的研发过程中,充分开拓科研项目研发思路,运用课题研发成果,加强人机协同操作系统的基础平台、算法工厂、AI数据湖、智能业务流等方向的研究,优化升级人脸识别、跨镜识别、OCR、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核心算法。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72,804.91 |
减:承销费(不含税) | 6,912.20 |
2022年5月24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65,892.71 |
减:支付发行费用(含税) | 3,393.31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64,570.00 |
减: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 | 12,834.76 |
减: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 | 3,129.23 |
减:置换人机协同操作系统升级项目前期投入 | 38,947.02 |
减:置换轻舟系统生态建设项目前期投入 | 5,564.96 |
加: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 1,330.77 |
加: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收到金额 | 131,000.00 |
减:银行手续费 | 0.79 |
减: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支出金额 | 151,000.00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8,783.41 |
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2022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的公司股数未发生增减变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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