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云从科技股票代码:6883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
股权变动性质:因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的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3年6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第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云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 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8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一、备查文件 ...... 11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
附表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 | 指 |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上市公司/云从科技 | 指 |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云逸众谋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执行事务合伙人:万珺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3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7年10月24日至长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AF3C9XF主要股东:姚志强持股22.14%、泰安量利友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56%、上海京蜀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1.90%、杨倩持股8.81%、殷豪持股7.29%、贺跃东持股5.2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邮政编码:3158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现任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万珺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因自身需要,云逸众谋减持云从科技股份及开展转融通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二、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云逸众谋未来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继续减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云逸众谋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第15号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权益数量为47,423,069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6.40272%;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云从科技权益数量为37,033,469股,占云从科技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时间 | 变动原因 | 变动数量 | 变动后拥有权益数量(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云逸众谋 | 2023年5月29日 | 转融通出借 | -2,222,000 | 45,201,069 | 6.10272% |
2023年5月30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2,222,000 | 42,979,069 | 5.80272% | |
2023年5月31日 | 转融通出借 | -1,450,000 | 41,529,069 | 5.60696% | |
2023年5月31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1,450,000 | 40,079,069 | 5.41119% | |
2023年6月1日 | 转融通出借 | -1,522,800 | 38,556,269 | 5.20559% | |
2023年6月1日 | 大宗交易减持 | -1,522,800 | 37,033,469 | 4.99999%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云从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万珺
2023年6月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广州市 |
股票简称 | 云从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32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G1510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借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47,423,069股 持股比例:6.40272%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37,033,469股 变动比例:1.40273%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以及股票价格变动趋势等因素,决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云逸众谋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万珺
日期: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