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23  云从科技(688327)公司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1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9 月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 \(《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 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9 月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52),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3 年10 月26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9 月29 日至2023 年10 月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政策的咨询,公司相关部门已向当事人进行解释说明。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10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 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53)。

4、2023 年10 月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5、2023 年10 月26 日,公司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 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2023 年10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10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7、2024 年6 月12 日,公司召开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6 月14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8、2025 年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 年1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 于作废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07)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9、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5 年1 月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 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 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 年1 月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06),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王延峰先生

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 年2 月11 日召开的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5 年1 月13 日至2025 年1 月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相关部门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 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激励政策提出的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 1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5-010)。

4、2025 年2 月11 日,公司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

5、2025 年2 月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5-011)。

6、2025 年4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第 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及《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5-016)。

7、2026 年4 月2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二、本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3 年及2024 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 年度营业收入 为628,122,118.15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397,684,607.77 元,2023-2024 年业 绩未达到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对应的触发值目 标,故将因公司层面业绩不达标而不能归属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5 名 激励对象获授的162.110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0 名激励对象获授 的77.3251 万股对应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作废数量共计239.4359 万股。

2、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7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952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 失效;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7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3、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6 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及1 名在职激励对象因主动放弃获授股份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该17 名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2007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此外,17 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的考核得分为B-、C+、C、C-、D,对应个人 层面的归属比例分别为80%、70%、60%、50%、0%,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总

计3.0192 万股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287.3078 万股。根据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本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未在B 及以上等情形,激励对象对应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作废处理。 本次作废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相关事项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 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本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公司应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 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1、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履行相应 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