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且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以上决策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5)。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金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6)。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