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深科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号),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科达”)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6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含税)7,42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 352,580,000.00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减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180,88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0,819,113.2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第 000569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入以下项目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万元) |
1 | 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续建工程 | 惠州平板显示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 15,504.83 | 11,766.50 | 11,466.43 |
2 | 半导体先进封装测试设备研发及生产项目 | 12,521.87 | 8,925.59 | 8,697.99 | |
3 | 深科达智能制造创新示范基地 | 平板显示器件自动化专业设备生产建设项目 | 25,807.94 | 5,307.91 | 5,172.5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 | 10,000.00 | 10,000.00 | 9,745.00 |
合计 | / | 63,834.64 | 36,000.00 | 35,081.91 |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围绕募投项目规划产品持续保持研发投入,目前,公司在Mini LED相关设备、高精度固晶机、AOI检测设备以及探针台等产品已取得少量订单并交付至客户。未来,公司将加快相关产品市场开拓,尽快提高募投项目经济效益。
鉴于目前消费类电子市场需求不景气,平板显示新技术Mini/Micro-LED等大规模商业化应用进程较慢。公司惠州平板显示装备智能制造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工规许可证申请。公司将持续关注下游市场需求以及公司自身订单情况,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建设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募集资金使用和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情况。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前提下进行的,并且仅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业务的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科达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拓展公司业务,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科达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韩志广 | 赵跃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