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科达: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现将2024年上半年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深科达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深科达的经营情况,对深科达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不存在需要报告的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深科达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深科达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深科达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深科达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及相关当事人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 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未发生相关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人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当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本所或者保 | 2024年上半年,深科达不存在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47.8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3.31%,主要系因半导体行业周期性调整及显示行业终端需求相对疲软、行业竞争加剧,公司半导体设备和平板显示模组类设备订单不及预期,以及公司为控制接单毛利,加强回款,战略性放弃了部分市场订单,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38.89%所致。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并将持续跟踪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人才流失与技术泄密的风险
公司所处智能装备行业的技术研发对研发人员综合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均有较高要求,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建立了具有较强实力的研发队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公司核心技术,在公司项目研发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如果公司核心研发人员大量流失或公司研发人员不足,公司将面临无法及时找到合适人选加以替代的风险。若上述人员加盟竞争对手,或者公司的员工对敏感数据的不当处理等原因导致公司的知识产权、核心技术泄露,将给公司带来技术研发迟缓或技术失密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风险
公司下游行业具有技术密集、产品更新换代快、技术迭代频繁等特征,公司每年投入大量成本开发新产品,如果公司新产品的研发未能满足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预期需求不能形成产业化,或新产品研发失败,将影响到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地位,甚至面临客户流失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管理风险
公司自设立以来经营规模不断扩大,所属控股子公司、分公司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这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度建设、组织设置、营运管理、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带来较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的组织架构、管理水平等不能跟上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变化需求,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给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
2、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新兴电子消费行业和半导体行业的飞速发展带动相关设备的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行业竞争激烈,与本土企业相比,国外企业凭借先发优势和技术优势占据了市场的主要地位。随着国内市场的不断扩大以及国内对半导体行业及智能制造的重视和支持力度的不断增加,一方面国外企业纷纷在国内设立分子公司,另一方面国内不断有新的竞争者加入赛道,公司同时面临国外企业和国内企业的双重竞争。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强化设计研发能力、生产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推出满足市场需求的高质量新产品,将使公司在未来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进而对业绩增长产生不利影响。
(三)宏观经济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产业政策有着密切联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周期波动、国家行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政策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近年来,全球经济形势严峻,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叠加地缘政治冲突等影响,对我国消费电子行业和半导体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未来如宏观经济环境持续恶化,可能进一步导致终端产品需求持续萎缩、产品升级迭代减慢、下游厂家投资计划放缓,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40,395,241.10 | 393,386,372.54 | -38.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478,935.52 | -22,485,276.00 | -13.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8,967,455.43 | -28,156,437.02 | -2.8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17,305.45 | -76,311,467.66 | 26.72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54,248,646.06 | 881,845,631.72 | 8.21 |
总资产 | 1,651,162,647.10 | 1,655,466,481.30 | -0.26 |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8 | 3.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7 | -0.28 | 3.5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35 | 1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3 | -3.05 | 增加0.1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3 | -3.82 | 增加0.4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69 | 12.49 | 增加2.20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8.89%,主要原因系:公司为提高净利水平,控制接单毛利,加强公司回款,战略性放弃了部分市场订单,因此收入有所下降。2024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31%,主要系受营业收入下降影响所致。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降本增效并取得初步成效,相关成本费用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净利润变动明显低于营业收入下降水平。2024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72%,主要系公司加大货款的催收力度,本期应收账款回款较去年同期有所好转。2024年上半年,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3.5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去年同期增长11.43%,主要系受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本报告期内总股本较去年同期增加。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平台型竞争优势
公司近两年通过建立企业技术中心、销售平台将公司三大主营业务管理集团化、平台化,充分利用集团内部各方优势将资源进行整合。平台型公司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一方面,平台型公司业务上具有较强的扩展性,能成功布局各类新业务;另一方
面,新业务在平台型公司上发展更快,平台型公司在行业顶尖人才的引入,新业务在客户的接受度,不同业务之间在产品、技术和管理的协同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二)技术竞争优势
技术领先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道路,一直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不断提高公司技术、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3,531.9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69%。公司持续密切跟踪相关智能装备行业先进技术,注重技术的发展与积累,有针对性的服务客户,进行新产品开发,有效应对市场变化,经过多年持续技术创新,公司掌握了涵盖半导体后段封测、OLED和LCD显示器件后段制程主要工序和工艺适用设备的能力,并拥有半导体器件、平板显示器件周边部件组装设备和检测设备的生产能力,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24年06月30日,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490项(其中发明63项),100项软件著作权,为公司持续的技术创新提供了可靠技术保障。
(三)团队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并将人才建设作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不断引进高端人才,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引、育、用、留”体系,培育了一支由研发技术人员、销售服务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组成的高度稳定的人才队伍,在同类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人才竞争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研发人员221名,占员工总数的22.95%。公司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确定了联合培养模式,经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公司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市级)。公司研发团队的专业覆盖面广,包括机器视觉、深度学习、电子信息、工业设计、自动化、机电、机械设计等专业,充分满足了本行业技术研发的需要,能够保障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品牌优势
多年来公司始终注重自身品牌建设,并荣获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企业(智能制造领域)、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第五批机器人骨干(培育)企业、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第四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广东省智能制造合作伙伴、广东省单项冠军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各项荣誉;半导体方面,公
司控股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在“2023中国国际半导体封测大会”中荣获“2022-2023年中国半导体封测设备最佳品牌奖”,在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第七届第三次会员大会荣获“创芯新锐奖”,同时还从500多家供应商中脱颖而出被客户扬杰科技授予“最佳贡献奖”并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司产品已在行业中取得了良好的品牌优势。
(五)优质客户资源
公司坚持“深度合作、科技创新、达成共赢”的核心价值理念,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凭借产品卓越的性能、先进的技术水平、精湛的工艺设计、强大的交期管控能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赢得了行业优质客户的广泛认可。半导体设备业务方面,公司与扬杰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银河微电、长电科技等优质企业达成了合作,同时近两年公司加大海外市场布局,目前已将产品导入了海外封测大厂;平板显示设备业务方面,公司与京东方、天马微电子、华星光电、维信诺等一大批境内外优势龙头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直线电机业务方面,公司与海目星、捷佳伟创等知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优质的客户资源是公司重要的竞争优势之一。
(六)品质管控及中和服务优势
公司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及管理经验,为确保自动化设备安全、稳定、精确运行,公司严格按照ISO9001:2015标准制定了一系列质量控制文件,2023年6月,由公司起草制定的平板显示智能装备“全自动PS贴合机”以及“超声波指纹贴合机”企业标准首次发布实施。公司建立了以品质部为质量控制执行核心,销售、研发、生产等部门协作配合,全面覆盖原材料采购过程、生产装备过程、整机调试过程的全流程质量控制体系,保证了产品质量,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和信赖。
公司以客户需求以及市场趋势为导向,精准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及机遇,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利用自己的专业性为客户提供先进性咨询、建议、产品研发等服务,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产品涵盖半导体设备行业、平板显示设备行业、摄像头模组设备并向智能领域关键零部件领域进行了延伸,公司已具备提供半导体后道封测设备、具备提供涵盖平板显示器件后段制程主要工艺和工艺适用的贴合、绑定、检测、清洗、包装设备的能力、摄像头模组封装设备、以及适用于锂电池、半导体、3C、激光加工机床等众多行业领域的智能关键零部件,丰富的产品线可为客户提供灵活可靠的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保证设备与客户生产环节的最大匹配,实现公司产品价值最大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始终保持较高的技术研发投入,2024年1-6月内公司研发投入3,531.98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69%。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研项目共计15个;研发人员共计221名,占员工总数的22.95%;公司已获得490项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63项)和100项软件著作权。公司及时把握下游行业发展动向,结合下游客户及终端消费者的需求变化趋势,确立了一系列前瞻式研发项目,保证了公司在日益激励的市场竞争中的技术研发优势,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主营业务未来的市场竞争力。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5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36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180,886.77元,募集资金净额350,819,113.23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2年8月12日已全部到位,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2]00056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万元) |
2022年8月募集资金净额 | 35,081.91 |
减:对募集项目的累计投入 | 14,928.01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银行手续费 | 0.03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 738.20 |
结项余额转出 | 0.00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17,892.07 |
其中:购买理财产品 | 17,700.00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192.0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存储方式 | 余额(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8110301012400635573 | 活期存款 | 260,988.4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338190100100177358 | 活期存款 | 1,130,865.3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9280078801300002429 | 活期存款 | 528,837.15 |
惠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仲恺支行 | 80020000018728475 | 活期存款 | 0.00 |
合计 | / | / | 1,920,690.91 |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000.00万元。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详见下表: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期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已归还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福永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00 | 2024/6/11 | 2024/9/11 | 1.2%-2.55% | 未到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700.00 | 2024/3/26 | 2024/7/5 | 1.5%-2.9% | 未到期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万元) | 认购日期 | 到期日 | 预期收益率 | 是否已归还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000.00 | 2022/9/21 | 2025/9/21 | 3.35% | 未到期 |
(四)募集资金使用合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 合计持股数量(万股) | 合计持股 比例 |
黄奕宏 | 董事长、总经理 | 1,335.97 | 262.43 | 1,598.40 | 16.92% |
张新明 | 董事、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 335.09 | - | 335.09 | 3.55% |
周永亮 | 董事、副总经理 | - | - | - | - |
王世平 | 董事 | - | - | - | - |
刘金平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刘登明 | 独立董事 | - | - | - | - |
宋敬川 | 独立董事 | - | - | - | - |
陈德钦 | 监事会主席 | - | 5.22 | 5.22 | 0.06% |
覃祥翠 | 职工代表监事 | - | 3.92 | 3.92 | 0.04% |
苏宝娇 | 监事 | - | - | - | - |
秦超 | 副总经理 | 30.70 | - | 30.70 | 0.33% |
林广满 | 副总经理 | - | - | - | - |
周尔清 | 副总经理 | - | - | - | - |
罗炳杰 | 副总经理 | - | 96.62 | 96.62 | 1.02% |
郑亦平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2024年上半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无。(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志广 赵跃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