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生物: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荣昌生物(68833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2023-021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7月1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中路58号荣昌生物三期6134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0
普通股股东人数40
其中:A股股东人数39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人数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49,110,48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49,110,480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98,572,698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50,537,78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77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5.7702
其中:A 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36.4847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9.285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全部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威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与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建议采纳第二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7,755,87095.441911,351,1104.55673,5000.0014
其中:A股198,385,11299.9055187,5860.094500.0000
境外上市39,370,75877.903611,163,52422.08953,5000.0069

外资股(H 股)

2、 议案名称:《关于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授权人士办理第二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35,177,20394.406813,929,7775.59183,5000.0014
其中:A股198,385,11299.9055187,5860.094500.0000
境外上市外资 股(H 股)36,792,09172.801213,742,19127.19193,5000.006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建议采纳第二期H股奖励信托计划的议案》5,581,98096.7487187,5863.2513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项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葛娜娜、刘承宾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