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障正常资金运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持续丰富公司投资理财的渠道和产品种类,在保障资金流动性的同时,提高了资金效益,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本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姜梅、张潇颖
2023年10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