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志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本制度有利于规范公司购买委托理财产品交易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防范投资理财决策和执行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