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蓝讯: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6-04-21  中科蓝讯(688332)公司公告

2026年4月29日深圳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2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1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与本次股东会所审议议案相关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不要随意走动,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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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9日15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4068号智慧广场A栋1301-1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9日;

3、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非累计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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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议案一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5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公司董事会现将2025年年度工作情况予以汇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本议案审议后将分别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姜梅女士、张潇颖女士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姜梅)》及《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张潇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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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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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2025年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稳步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主要经营情况2025年,公司围绕既定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严格落实董事会及管理层的工作部署,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与市场挑战,加强技术与产品研发,统筹推进经营管理、市场开拓、风险防控与提质增效等各项工作,整体发展实现稳中有进、行稳致远的良好态势。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84,15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2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545.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371.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3,318.9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49%。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包括

名非独立董事及

名独立董事,所有董事凭借广泛的业务经验、丰富的知识储备以及专业的管理能力,为董事会的高效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积极履职,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均严格遵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化执行,2025年,公司共召开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项议案,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5/4/71、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5年-2027年)》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评估报告暨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12、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3、关于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1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15、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7、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4/29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5/231、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5/8/27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10/28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12/121、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会及执行股东会决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2次,其中包含1次年度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2项议案。公司董事会依法、公正、合理地安排股东会的议程和议案,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决策。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的决议授权,认真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工作,各项决议均已得到有效执行或实施。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事项未经股东会审批的情形,也不存在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形。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审计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对公司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聘任会计师事务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等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地履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专门委员会工作,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并独立作出判断。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督促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五)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等多渠道的沟通方式保持与投资者的顺畅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构建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互动关系。

(六)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运作机制,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等27项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目标

2026年,董事会将充分发挥公司治理核心作用,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年度经营目标,严格履行决策、监督与指导职责,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落实独立董事工作,完成董事会换届,提升公司决策质量与运行效率。聚焦中长期战略落地实施,推动公司业务稳健增长与核心竞争力提升,切实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强化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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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议案二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5年修订)》《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7号——年度报告相关事项(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议案三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03,622,630.55元,资本公积为2,891,248,990.79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本会议资料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20,598,200股,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1,196,4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04%。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合计转增57,887,13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78,485,336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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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

议案四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完善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的相关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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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议案五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黄志强先生及在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刘助展先生,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且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具体由公司行政人力部负责实施;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周斌先生,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

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8万元/年(税前)。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关联股东黄志强先生、珠海市中科蓝讯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请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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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6年

议案六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结合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和期限,以银行最终核定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同银行间进行调整。授信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披露之日止。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有效期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内容,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