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对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归属数量的议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归属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锋革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