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3  铂力特(68833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5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5
普通股股东人数6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93,781,31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93,781,31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31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8.31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其中贾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提前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崔静姝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融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136,62799.3125644,6860.6875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93,781,313100.000000.000000.0000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股东分段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45,567,354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普通股股东25,255,699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22,958,260100.000000.000000.0000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501,391100.000000.000000.0000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22,456,869100.000000.000000.0000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37,201,505100.000000.000000.0000
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7,201,505100.000000.000000.0000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5、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宏远、张培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