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2  西高院(68833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公告编号:2023-018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高院”)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预计减少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约20.00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2023年净利润约17.00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以谨慎性原则为前提,并结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对相应类别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残值率进行了梳理。

(二)会计估计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上述相关准则及规定,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并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1.变更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3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203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8-103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5-103
办公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

2.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固定资产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
房屋及构筑物年限平均法10-50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3-305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125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6、105
节能设备年限平均法5-75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205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预计减少2023年固定资产折旧额约20.00万元,假设上述折旧额全部结转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公司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增加2023年净利润约17.00万元(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高院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

方面如实反映了西高院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