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