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8-01  西高院(688334)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西高院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李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离职后,李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离职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刚,男,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李刚先生于2003年6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于2013年6月取得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李刚先生自2003年7月起在西高院任职,历任大容量检测室试验工程师、技术研究室副主任、大容量检测室副主任、科技与资源处处长,离职前任公司副总经理,系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之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西安智测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7.66万股。离职后,李刚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李刚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参与的研发项目工作,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李刚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不涉及权利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李刚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书》《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双方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李刚先生对其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李刚先生存在违反保密义务的情形,李刚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劳动争议或纠纷。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李刚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一直以来始终重视研发人员队伍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完善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建立了多层次、多结构、梯队合理的人才队伍,不断培养高级复合型人才。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分别为78人、78人,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2.36%、12.38%。本次变动前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王建生、元复兴、姚斯立、张文兵、李刚、黄实
本次变动后王建生、元复兴、姚斯立、张文兵、黄实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刚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研发团队结构完整,研发项目正常推进。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方针,继续提升传统技术领域人才队伍的专业水平,围绕新业务领域、新技术领域加快技术人才培养,

积极引进相关技术专业领军人物,形成不断扩大的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与李刚先生已签署《劳动合同书》《商业秘密及知识产权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保密内容以及权利义务、竞业限制事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李刚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等职务成果所形成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李刚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李刚先生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刚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研发实力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暨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子健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