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西安市莲湖区西二环北段18号公司综合楼511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惠云霞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