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12-11  西高院(688334)公司公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西高院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9,144,867股,并于2023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316,579,46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45,184,987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1,394,479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的4,584,593股已于2023年1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数量合计3名,对应的股份数量为77,759,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6%。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77,759,831股,将于2024年12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相关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本公司/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票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公司/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

(3)如本公司/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公司股东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1)如发行人本次科创板上市申报日期不晚于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登记之日(2021年11月23日)起12个月,则本企业自取得发行人股票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并承诺同意一并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本企业转让发行人股份存在的其他限制。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由此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77,759,8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56%,限售期为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数量(股)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北京丰瀛安创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6,893,33314.8146,893,3330
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16,620,4225.2516,620,4220
国改双百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科改策源(重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46,0764.5014,246,0760
合计77,759,83124.5677,759,831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限售期(月)
1首发限售股77,759,831自取得公司股票之日起36个月
合计/77,759,831/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苏子健贾义真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