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高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高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号)同意注册,西高院2023年6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144,867.00股,发行价格为14.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16.7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12.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9,783,003.79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3年6月13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6月13日出具天职业字〔2023〕391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 实际应募集资金净额 | 1,059,783,003.79 |
| 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除保荐承销费外发行费用) | 1,073,577,062.71 |
| 减: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 170,347,850.31 |
| 减: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 96,353,011.87 |
|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包括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 13,794,058.92 |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27,236,052.60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260,000,000.00 |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29,000,000.00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44,930,000.00 |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486,388,194.2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存储,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11月,公司及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2025年6月,公司及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2025年10月,公司及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器研究院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进行“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并严格执行,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单位: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账户余额 | 存储方式 |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8111701013200770022 | 250,629,842.35 | 活期 |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78550180805859102 | 233,571,653.97 | 活期 |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20000055957800120820912 | 193,163.82 | 活期 |
| 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奥体支行 | 54020188000166045 | 868,087.02 | 活期 |
| 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中心支行 | 419139999015003005602 | 432.72 | 活期 |
| 西高院(厦门)电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五缘湾支行 | 592910941710001 | 1,125,014.33 | 活期 |
| 合计 | - | - | 486,388,194.21 | - |
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奥体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中心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五缘湾支行无对外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一级分行与保荐机构、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产品类型 | 账户余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20000055957800125090242 | 通知存款 | 29,000,000.00 | 2025/7/2 | - | 0.85%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93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70.05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
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6,060,000.00元。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5.0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河高所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380,120.00元。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50.0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厦门公司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471,720.00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西高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西高院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基于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及市场情况,合理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1,059,783,003.7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6,231,416.59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71,630,862.18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 否 | 68,345,000.00 | 68,345,000.00 | 68,345,000.00 | 2,940,871.93 | 13,657,792.39 | -54,687,207.61 | 19.98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9,752,500.00 | 89,752,500.00 | 89,752,500.00 | 13,581,791.49 | 16,796,057.79 | -72,956,442.21 | 18.71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 | 否 | 206,442,900.00 | 206,442,900.00 | 206,442,900.00 | 19,976,845.60 | 112,128,670.83 | -94,314,229.17 | 54.31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面向新能源系统的电气装备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79,050,000.00 | 79,050,000.00 | 79,050,000.00 | - | 77,893,765.06 | -1,156,234.94 | 98.54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输配电产业先进计量测试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157,191,000.00 | 157,191,000.00 | 157,191,000.00 | 18,641,154.62 | 31,028,323.23 | -126,162,676.77 | 19.74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 | 否 | 42,700,500.00 | 42,700,500.00 | 42,700,500.00 | 1,090,752.95 | 15,196,252.88 | -27,504,247.12 | 35.59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66,518,100.00 | 266,518,100.00 | 266,518,100.00 | - | 260,000,000.00 | -6,518,100.00 | 97.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910,000,000.00 | 56,231,416.59 | 526,700,862.18 | -383,299,137.82 | 57.88 | - | - | - |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44,930,000.00 | - | 44,93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尚未使用超募资金 | - | - | 104,853,003.79 | -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小计 | - | 44,930,000.00 | 149,783,003.79 | 44,930,000.00 | - | 44,930,000.00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954,930,000.00 | 1,059,783,003.79 | 954,930,000.00 | 56,231,416.59 | 571,630,862.18 | -383,299,137.82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8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自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授权到期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有效,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9,000,000.00元。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44,93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149,783,003.79元的比例为29.997%。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44,930,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270.05万元的无息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环保变压器关键技术研究与检测基地建设(沈阳)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期逐步发放借款。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三年,在上述期限内,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该笔借款可自动续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沈阳变压器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16,060,000.00元。 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205.0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输配电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河高所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4,380,120.00元。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850.00万元的借款,用以实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色电气装备关键技术研究项目”及“立足电力系统新型电气装备及新需求检测能力改造提升项目”。公司将根据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总额度内一次性或分次逐步向厦门公司发放借款。借款利息按照借款实际发放之日起算,借款利率将参考同期市场利率确定。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也可提前偿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3,471,720.00元。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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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湛政杰 | 贾义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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