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7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 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 自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7 年6 月30 日止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6 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7,914.4867 万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1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2,069.13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6,090.83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105,978.30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6 月 13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9142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2026 年4 月11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6-007)。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87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等),且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 用作其他用途。
(五)投资期限
以上资金额度自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7 年6 月30 日止有效。在上述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 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 机制。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 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 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 受市场波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 风险等风险的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具体实施部门及相关人员将建立台账,及 时跟踪理财进展情况,实时关注和分析现金管理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存在 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 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 司不存在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6 月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4.87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选 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且该等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以上资金额度自2026 年7 月1 日起至2027 年6 月30 日止有效。在 上述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的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并 指派专人负责相关产品收益与风险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业务流程和监察监督 机制。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
七、保荐机构专项意见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