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通讯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齐惠忠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和《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4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