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查股网  2024-04-20  博力威(688345)公司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100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1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22层2206 邮编100083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电话Telephone:+86(10)82330558 传真Fax: +86(10)82327668 网址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4]第5-00100号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 月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大信审字[2024]第5-00159号审计报告。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审计基础上,我们审核了贵公司编制的《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一、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8月修订)》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过程。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核对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 3 -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单位: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本年度 (万元)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 (万元)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223,452.94230,086.9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2,492.962,653.67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1.12%1.1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 常经营之外的收入。2,492.96销售未经过加工直接出售的非主要原材料、租金收入、废品收入等2,653.67销售未经过加工直接出售的非主要原材料、租金收入、废品收入等
2.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3.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4.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5.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6.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2,492.962,653.67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1.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2.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