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负责博力威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东莞证券已与博力威签署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
3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4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
5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交易所发布 |
做出的各项承诺。 |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中。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博力威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
11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2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
13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
14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
15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 |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
形。 | ||
16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
17 |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 | 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
18 |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 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博力威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57.27万元,同比减少164.79%,主要是受到南非储能市场需求急剧变化影响导致收入下降,毛利额减少,同时,电芯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以及本期增值税免抵税额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费增加等因素综合影响。
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市场竞争持续加剧、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公司无法继续维系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或现有客户因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等情形,公司将面临经营压力加剧以及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正极材料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
供应短缺或市场价格波动,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变动带来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宏观环境风险公司各类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受到海外市场通货膨胀、汇率波动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国际贸易环境不稳定性进一步加剧,公司可能会面对市场需求下降、关税提高、境外客户订单减少等情况。若出现上述情况,则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为6,344.63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5%。公司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预计未来仍将保持较大的研发投入力度。如果未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失败,或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相关研发项目不能形成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发展速度快,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如公司无法持续地吸引核心技术人员并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公司将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外销收入3.49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42.07%,占比较大。未来若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人民币兑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外汇风险。
2、存货管理的风险报告期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3.95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5.74%,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96%。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可能导致存货跌价准备上升,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大量的存货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过多的跌价损失,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运营效率及经营业绩。
3、信用风险如果整体经济情况持续低迷,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恶化,客户信用风险将会加大。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应收账款等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毛利率和利润下降的风险随着公司新总部、电芯生产基地陆续投入使用而带来的折旧、摊销及费用的增加,研发投入的持续增大,可能会影响公司的利润。新能源行业新增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行业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若未来公司未能有效应对投入增多带来的成本增加、竞争加剧带来的毛利下降,则公司的盈利能力存在下降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竞争加剧风险锂电池产品作为推动低碳清洁进程的关键要素,需求持续快速增长,未来市场前景广阔,众多企业纷纷布局锂电池产品相关产业,既有以锂电池产品为主营业务的新进者,也有上游电芯、设备厂商向下延伸入局,还包括其他领域的企业进入。锂电池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可能导致锂电池产品的毛利率不断下滑,存在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政府政策变化和市场竞争等因素均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
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如果未来影响行业发展的上述因素无法稳定,则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1-6月/2024年6月末,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829,178,418.28 | 1,278,539,969.79 | -35.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2,572,709.88 | 34,842,129.11 | -164.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3,292,409.76 | 51,712,136.62 | -145.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3,574,603.09 | 47,081,133.01 | -426.19%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末 | 上年同期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20,853,314.19 | 1,157,498,514.39 | -3.17% |
总资产 | 2,641,406,283.87 | 2,651,084,319.74 | -0.37% |
2024年1-6月,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5 | -165.7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5 | -16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52 | -144.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8 | 2.84 | 减少4.8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4 | 4.22 | 减少6.2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7.65 | 4.96 | 增加2.69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5.15%,主要受南非储能市场需求变化导致储能产品销售下滑。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64.79%,主要因收入下降导致
毛利额减少;电芯原材料市场价格下降导致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增加;本期增值税免抵税额增加导致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费增加。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426.19%,主要是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在本期到期付款。
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45.04%,主要是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以及非经常性损失同比减少。
5、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均同比减少165.71%,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减少144.23%,主要是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建立了集材料研究、电芯研发生产、结构设计、BMS开发、电池组结构设计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研发体系,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电池组智能管理、电池组关键结构件设计、高性能锂电储能器件制备、锂电池制造设备和工装治具自主设计等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以低功耗高智能电池管理系统、多串并联电池系统为代表的锂电池组智能管理技术的运用使电池组更加智能、高效、安全、可靠;以高安全性防蔓延结构为代表的电池组关键结构件设计增强了锂电池组的安全性,成功通过松下慢针刺试验,获得日本松下技术认可。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了电芯、轻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多个技术突破:电芯领域,采用了高性能改性正负极材料,优化了电芯材料配比、设计参数等,在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倍率性能、材料体系和安全性能等方面实现了迭代升级,并将大圆柱电芯拓展到两轮国标车、换电共享电池等应用领域。同时,优化了锂离子电池的制程工艺,提升了钠电池的循环寿命,降低电池成本,提高了钠电池整体的竞争力。轻型动力电池领域,基于大圆柱电芯开发的轻型动力电池成功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GB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测试,获颁首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达标品”证书;储能电池领域,家储模块升级使得电池的能量密度提升了60%,并成功开发了液冷电池仓热管理系统集成技术和光储协同的能量管理技术,提升分布式光伏和储能的经济效益,拓展工商业储能的应用范围。
综上所述,2024年半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6,344.63万元,较2023年1-6月6,341.02万元,增幅0.06%。2024年1-6月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65%,与2023年1-6月研发费用率4.96%相比,增加2.69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年1-6月,公司新增知识产权89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41件,外观设计专利24件,软件著作权12项。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21年6月7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 603,805,424.54 |
减:发行费用 | 24,265,566.06 |
募集资金净额 | 579,539,858.48 |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 | 431,200,214.70 |
减:手续费 | 672.00 |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 15,034,737.40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00.00 |
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 83,373,709.18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直接持股数量(万股) | 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数量(万股) | 间接持股比例 | 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1 | 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4,225.00 | 42.25% | - | - | 无 |
2 | 张志平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 1,987.50 | 19.88% | 2,542.50 | 25.43% | 无 |
3 | 刘聪 | 副董事长 | 500.00 | 5.00% | 2,290.83 | 22.91% | 无 |
4 | 叶国华 | 董事 | - | - | - | - | 无 |
5 | 王红强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无 |
6 | 李焰文 | 独立董事 | - | - | - | - | 无 |
7 | 彭继权 | 职工监事 | - | - | 5.21 | 0.05% | 无 |
8 | 何启明 | 监事会主席 | - | - | 3.13 | 0.03% | 无 |
9 | 邹波 | 监事 | - | - | 3.13 | 0.03% | 无 |
10 | 魏茂芝 | 董事会秘书 | - | - | - | - | 无 |
11 | 谢齐雷 | 财务负责人(离 | - | - | - | - | 无 |
任) | |||||||
12 | 王娟 | 财务负责人 | - | - | 4.17 | 0.04% | 无 |
注:2024年上半年谢齐雷离任财务负责人,新聘任王娟为财务负责人
截至2024年6月30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博力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