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2年3月6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 | ||||
首席合伙人 | 谢泽敏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160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971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超过500人 | ||||
最近一年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15.89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13.80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4.50亿元 | ||||
上年度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204家(含H股) | |||
审计收费总额 | 2.41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134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签字项目合伙人 | 姚翠玲 | 2009 | 2008 | 2008 | 2023 | 博力威、杰美特、美盈森、沃森生物、信立泰、柳化股份、快意电梯等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丁诗嘉 | 2022 | 2016 | 2022 | 2023 | 博力威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汤艳群 | 2000 | 2010 | 2010 | 2023 | 博力威、桂林旅游、美盈森、快意电梯、桂东电力、万顺新材、桂东电力、雷曼光电、沃森生物、柳化股份、杰美特等 |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5万元(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24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通过查阅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料文件,我们对大信的资质条件、工作方案、人力等资源配置、质量管理水平、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查,结合大信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中的工作表现,对其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为公司继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同意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中介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