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股网  2025-05-10  博力威(688345)公司公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负责博力威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对公司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情况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工作内容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东莞证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东莞证券已与博力威签署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
3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东莞证券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公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4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5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情况。
6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各项承诺在正常履行
中。
7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依照最新要求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东莞证券对公司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公司已建立健全了相关内控制度,该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可以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东莞证券督促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了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完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0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保荐机构对博力威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因信息披露出现重大问题而需要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12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情况。
13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报的未履行承诺的事项发生。
14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15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16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东莞证券已经制定现场检查工作计划,并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17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情形。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18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东莞证券持续关注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博力威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60.78万元,主要系海外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加剧、下游企业去库存等原因引起市场需求下滑,同时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相应调整,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及回款情况,对部分大额应收账款进行专项计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本年度存在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预计并确认相关的预计负债,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若未来发生宏观经济环境恶化、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有效拓展国内外新客户、公司无法继续维系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或现有客户因经营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等情形,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压力以及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风险

2024年,公司研发费用支出为1.3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6%。公司

高度重视对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投入,预计未来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力度。如果未来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失败,或研发方向与市场需求不匹配,或相关研发项目不能形成产品并实现产业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发展速度快,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及时研发并掌握相关技术,适时推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创新产品,将对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风险

锂离子电池制造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新技术、新产品的持续自主创新能力和生产工艺的先进性。如公司无法持续地吸引核心技术人员并加强对技术成果的保护,公司将面临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泄密的风险。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供应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锂离子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正极材料等,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例较高。如果未来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等原因导致主要原材料供应短缺或市场价格波动,公司未能有效应对原材料供应变动带来的影响,将可能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诉讼风险

公司交易的对象多、跨国别,受整体宏观经济和竞争加剧的影响,近年来公司业务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日趋复杂,在相关风险把控不足情况下,存在一定的诉讼风险。若公司未能合理应对相关诉讼或诉讼策略出现偏差,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性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和行业趋势,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以降低诉讼风险带来的影响。

(四)财务风险

1、汇率波动的风险

2024年,公司的外销收入7.8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42.53%,占比较大。未来若境内外经济环境、政治形势、货币政策等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人民币兑

外币汇率大幅波动,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的外汇风险。

2、存货管理的风险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存货规模有所增长。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4.78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31.5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7.77%。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有可能会持续增加,若公司不能保持对存货的有效管理,较大的存货规模将会对公司流动资金产生一定压力,且未来市场需求若发生变化,大量的存货还可能导致公司承担过多的跌价损失,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运营效率。

3、信用风险如果整体经济情况持续低迷,可能导致部分企业经营情况及信用状况恶化,客户信用风险将会加大。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则会导致应收账款等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而发生坏账,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持续亏损的风险2024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为-9,660.78万元,扣非净利润为-8,442.19万元,公司陷入持续亏损。一方面,以欧洲为代表的海外电动两轮车市场需求修复缓慢,下游企业去库存持续,南非储能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的营业收入和毛利润同比减少。另一方面,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客户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影响,公司对部分大额应收账款进行专项计提,对本年度存在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预计并确认相关的预计负债。

若公司不能持续向主要客户进行销售或及时开拓新客户,加强公司在海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提升盈利能力,将可能造成公司持续亏损的风险。

(五)行业风险

1、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随着全球新能源市场的快速发展,新能源锂电赛道吸引了大量资本,众多企业纷纷布局锂电池业务。公司锂电池产品应用在轻型动力、便携储能、户用储能、中小型工商业储能、消费电子等领域,细分领域的竞争对手众

多,各业务板块均面临激烈的行业竞争,使得公司面临行业竞争加剧的风险。如果公司无法有效提升自身竞争实力,巩固其在各个细分赛道的竞争优势地位,则可能出现客户流失、市场份额下降、盈利能力减弱等情形。公司将持续开展市场前沿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同时积极拓展渠道,开拓市场,以保持并提升公司的市占率。

2、市场需求波动风险当前,全球新能源发展仍处于产业化发展的起步阶段,原材料价格波动大、锂离子电池成本高、政府政策等因素均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如果未来影响行业发展的上述因素无法稳定,则可能导致市场需求发生波动,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近年来,国际政治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复杂性给全球商业环境带来了一定的不确定性,国际贸易环境日趋复杂,公司可能会面对市场需求下降、关税提高、境外客户订单减少等情况,进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度2023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843,992,479.322,234,529,429.09-17.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607,836.54-33,780,223.3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4,421,863.71-9,455,058.17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361,356.2941,123,616.16-23.74%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末2023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1,048,494,400.991,157,498,514.39-9.42%
资产
总资产2,692,272,188.532,651,084,319.741.55%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7-0.34不适用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97-0.34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85-0.09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76-2.86减少5.90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66-0.80减少6.8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7.265.97增加1.29个百分点

上述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2024年海外通货膨胀、市场竞争加剧、下游企业去库存等原因引起市场需求下滑,同时碳酸锂等原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相应调整,导致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经营及回款情况,对部分大额应收账款进行专项计提。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年度存在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可能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合理预计并确认相关的预计负债,均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主要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减少。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自主创新,通过持续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术探索,形成了集材料研究、电芯研发生产、结构设计、BMS开发、电池组结构设计等为一体的全方位研发体系,在锂离子电池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

的研发经验。公司通过实践探索掌握了电池组智能管理、电池组关键结构件设计、高性能锂电储能器件制备、锂电池制造设备和工装治具自主设计等核心技术,使公司保持了较强的核心竞争力。尤其是以低功耗高智能电池管理系统、多串并联电池系统、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代表的锂电池组智能管理技术的运用使电池组更加智能、高效、安全、可靠;以高安全性防蔓延结构件为代表的电池组关键结构件设计增强了锂电池组的安全性,成功通过松下慢针刺试验,获得日本松下技术认可。

2024年,公司实现了电芯、轻型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多个技术突破:电芯领域,公司将全极耳结构应用于18系列和21系列电芯产品,相关产品已在电动工具、BBU(基站备电)等领域获得了积极的市场反馈,满足下游市场的多元化需求。同时,公司通过材料创新和界面优化,成功克服锰系电池寿命短、加工难度大等技术瓶颈,推出具备超低温充电、长质保优势和具有成本竞争力的锰基大圆柱电池产品,获得了两轮车换电及共享出行领域战略客户的高度认可。轻型动力电池领域,基于大圆柱电芯开发的轻型动力电池成功通过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强制性国家标准测试,获颁首批“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达标产品”证书及“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储能领域,多款新产品成功量产,品类涉及家用储能、便携储能、车船用电池铅改锂等领域。此外,公司的光储协同微网示范项目获得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

综上所述,2024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的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及变化情况

2024年,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度,公司研发费用为13,391.45万元,同比增长0.41%。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6%,与2023年度研发费用率5.97%相比,增加1.29个百分点。

(二)研发进展

2024年,公司新增知识产权188件,其中发明专利21件,实用新型专利81件,外观设计专利44件,软件著作权42项。公司在研项目正常开展,进展顺利,并取得一定的研发成果。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9,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6月。

(三)募集资金的总体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880.78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400.44万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金额
2021年6月7日实际募集资金到账金额603,805,424.54
减:发行费用24,265,566.06
募集资金净额579,539,858.48
减:募投项目投入金额470,931,287.85
减:手续费0.00
加:募集资金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收益15,395,819.34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0,000.00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34,004,389.97

公司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中,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1485000000081484617,019,872.81活期存款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山湖科技支行5980000131865081,869,485.35活期存款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4405017762080000208112,850,457.88活期存款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行3800101900100409010.00已注销
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东城支行440501776208000020802,264,573.93活期存款
东莞凯德新能源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望牛墩支行0200101900100229900.00已注销
合计-34,004,389.97-

综上,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直接持股数量(万股)直接持股比例间接持股数量(万股)间接持股比例2024年度的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1深圳昆仑鼎天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4,225.0042.25%--
2张志平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1,987.5019.88%2,542.5025.43%
3刘聪副董事长500.005.00%2,290.8322.91%
4叶国华董事(离任)----
5郭华军董事--5.210.05%
6王红强独立董事----
7李焰文独立董事----
8彭继权职工监事--5.210.05%
9何启明监事会主席--3.130.03%
10邹波监事--3.130.03%
11魏茂芝董事会秘书----
12谢齐雷财务负责人(离任)----
13王娟财务负责人--4.170.04%

注:2024年上半年谢齐雷离任财务负责人,新聘任王娟为财务负责人;2024年下半年叶国华离任董事,新选举郭华军为非独立董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博力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博力威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60.78万元,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和毛利下降、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及预计负债增加等。保荐机构已在本报告之“三、重大风险事项”之“(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对相关风险进行提示。

保荐机构督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外部环境和市场情况的变化,防范潜在风险,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上述事项进一步加剧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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