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力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博 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2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 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博力威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2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 公司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 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公司A股总股本101,149,500股扣除 回购专户的308,860股后的股份100,840,640股为基数,向全体A股股东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0.20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168,128.00元。
二、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计算过 程与结果
(一)回购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截至本业务申请提交日,公司已完成
本次回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合计持有股份308,860股,不参与利润分配。
(二)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应参加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101,149,500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308,860股后,公司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0,840,640股。
(三)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以2026年4月14日收盘价54.40元/股 计算)
例)
\[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div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 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 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前收盘价格一现金红利, \div(1+\]
\[1、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一现金红利, \div(1+ 流通股份变动比\]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54.40-0.20 \approx 54.20 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0元/股\]
红利)÷总股本
\[3、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 \times 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
(含税,保留小数点后2位)
\[4、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 =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一根据虚\]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54.40-0.20=54.20 元/股\]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100,840,640 × 0.20) ÷ 101,149,500 \approx 0.20 元\]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属于已回购至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分配;
(二)以本次差异化申请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计算,差异化权益分派对除 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的绝对值在1%以下(含)。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博力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张比务
张晓枭
何 菜
何理荣
欢质有限念 券
东莞份有限公司
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