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20  三一重能(68834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49 证券简称:三一重能 公告编号:2024-027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对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 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1月2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047,941股,占公司总股本1,205,521,015股的比例为

0.086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5.77元/股、最低价为24.3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6,341,554.9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推动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公司收到董事长周福贵先生的提议,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增加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调整资金来源,即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

公司将根据增加后的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情况及《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应调整《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信心,有利于促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

四、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及《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一)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如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三)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存在可能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授出的情形,存在已回购未授出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五)存在后续监管部门对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颁布新的规定与要求,导致本回购方案不符合新的监管规定与要求,从而无法实施或需要调整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