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
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32.41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4年6月19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
息日)。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1月16日,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8)。
二、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9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4)。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
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三、 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41元/股,具体调整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196,864,770×0.59)÷1,205,521,015≈0.58576元/股。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3.00-0.58576)÷(1+0)≈32.41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四、 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