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17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 |
预计回购金额 | 30,000万元~5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1,255.6431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0238%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32,483.87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22.23元/股~29.32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一)2024年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3.00元/股,主要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2024年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7)。
(二)2024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议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意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将回购资金来源由“公司超募资金”调整为“公司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除上述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外,本次回购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调整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三一重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修订稿)》(公告编号:2024-028)。
(三)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3.0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2.4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一重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1月,公司未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2,556,431股,占公司总股本1,226,404,215股的比例为
1.023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9.32元/股、最低价为22.2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4,838,652.2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