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4月17日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
号)并参考应用指南相关规定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根据财政部于2025年
月
日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并参考应用指南,企业的负债应当分别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列示。对于期限在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形成的预计负债,企业应将预计在未来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以内清偿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其余计入非流动负债,在资产负债表“预计负债”项目列示。本集团将原列示于“其他流动负债”的质量保证金按照预计能否在未来一年以内清偿改为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预计负债”,相应追溯调整财务报表比较数据。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列报》(财会〔2014〕7号)并参考应用指南、“财政部发布的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最新发布的规范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千元
|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25年余额 | 2025年余额 | 2025年余额 |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87,646 | -1,754,540 | 1,633,106 |
| 预计负债 | - | 1,454,688 | 1,454,68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430,069 | 299,852 | 1,729,921 |
单位:千元
| 报表项目 | 会计政策变更前 |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后 |
| 2024年余额 | 2024年余额 | 2024年余额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210,756 | -1,584,286 | 626,470 |
| 预计负债 | - | 1,170,055 | 1,170,05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25,317 | 414,231 | 1,539,548 |
特此公告。
三一重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