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富淼科技股票代码:688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1单元301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 2023年12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淼科技”、“上市公司”、“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淼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富淼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仕邦 | 指 |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及转融通出借导致持股比例下降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本报告书中,如果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1单元301 |
法定代表人 | 魏星光 |
注册资本 | 1,005万元人民币 |
经营期限 | 2007年7月24日至2057年7月23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665630883C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经营范围 |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限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主要股东 | 魏星光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1单元301 |
联系电话 | 010-62968398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 | 魏星光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职务 | 董事长 |
长期居住地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业务发展需求,瑞仕邦减持富淼科技股份及开展转融通业务,导致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减少。上述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涉及的股份不发生所有权转移,不属于减持。
二、 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股东瑞仕邦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7,329,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6.00%。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富淼科技股票10,860,977股,占富淼科技当时总股本的8.8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107,500股,占富淼科技总股本的5.00%,详细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瑞仕邦 | 10,860,977 | 8.89 | 6,107,500 | 5.00 |
二、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瑞仕邦持有富淼科技股份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瑞仕邦
瑞仕邦 | 转融通出借 | 2023年2月13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81,000 | 0.07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3年7月10日-2023年11月28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609,222 | 1.32 | |
大宗交易 | 2023年7月11日-2023年12月1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3,063,255 | 2.51 |
股东名称 | 权益变动方式 | 权益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权益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合计
合计 | 4,753,477 | 3.89 |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不存在买入或卖出富淼科技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区电话:0512-58110625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星光
日期:2023年12月1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 |
股票简称 | 富淼科技 | 股票代码 | 6883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高里掌路1号院15号楼3层1单元30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大宗交易、转融通出借)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860,977股 持股比例:8.89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4,753,477 变动比例:3.89% 变动后持股数量:6,107,5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瑞仕邦精细化工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星光
日期: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