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生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电生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51元,公司已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持有的部分限售股,对应股票数量24,999,99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5.31%,股东数量为6名,限售期限为自取得微电生理股份之日起36个月,将于2023年9月18日起上市流通(2023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3年9月18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70,6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8,130,82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62,469,171股。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形成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的限售情况
公司股东天津镕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广州粤民投云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水石和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公司所持有的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取得发行人新增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本企业/本公司将向发行人申报本企业/本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及相应变动情况,并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企业/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3、本企业/本公司将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若本企业/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企业/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上述股东取得微电生理新增股份之日为微电生理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5日)起计算。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24,999,997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5.31%,限售期为自取得微电生理股份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23年9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天津镕信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500,001 | 2.6562% | 1,2500,001 | 0 |
2 | 广州粤民投云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66,667 | 0.8854% | 4,166,667 | 0 |
3 | 天津远翼永宣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500,000 | 0.5312% | 2,500,000 | 0 |
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润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 | 0.5312% | 2,500,000 | 0 |
5 | 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 | 0.5312% | 2,500,000 | 0 |
6 | 天津水石和利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833,329 | 0.1771% | 833,329 | 0 |
合计 | 24,999,997 | 5.3124% | 24,999,997 | 0 |
注:1、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2、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 |
1 | 首发限售股 | 24,999,997 | 自取得微电生理股份之日起36个月 |
合计 | 24,999,997 | - |
注:上述股东取得微电生理新增股份之日为微电生理完成该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2020年9月15日)起计算。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微电生理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微电生理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微电生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微创电生理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肖斯峻 王正睿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