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颀中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73,816.7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183.2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32,626,183.24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7694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且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96,973.75 | 颀中科技 |
2 | 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苏州颀中 |
3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9,459.45 | 颀中科技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3,566.80 | 43,566.80 | 颀中科技、苏州颀中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
为顺利推进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拟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4,345.3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18,337.66 | 18,337.66 |
2 | 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6,007.66 | 6,007.66 |
3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 | -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3,566.80 | - | - |
合计 | 200,000.00 | 24,345.32 | 24,345.32 |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8,737.38万元(不含增值税),截至2023年4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27.99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费用类别 | 预先支付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1 | 保荐费 | 169.81 | 169.81 |
序号 | 费用类别 | 预先支付金额 | 本次拟置换金额 |
2 | 审计及验资费 | 243.40 | 243.40 |
3 | 律师费 | 87.00 | 87.00 |
4 |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 | 27.78 | 27.78 |
合计 | 527.99 | 527.99 |
综上,截至2023年4月30日,本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24,873.31万元,本次置换金额合计24,873.31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4,345.3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527.9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4,873.31万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24,873.31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33596号),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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