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3年10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左长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后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
展战略。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内外部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