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52 证券简称:颀中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7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2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166号颀中科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8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8 |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 0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919,221,02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919,221,02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7.308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7.308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小蓓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余成强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6,046,290 | 99.9806 | 18,574 | 0.0194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暨资本支出预算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19,202,455 | 99.9979 | 18,574 | 0.0021 | 0 | 0.0000 |
3、 议案名称: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19,202,455 | 99.9979 | 18,574 | 0.0021 | 0 | 0.0000 |
4、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919,202,455 | 99.9979 | 18,574 | 0.0021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96,046,290 | 99.9806 | 18,574 | 0.0194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关联股东合肥颀中科技控股有限公司、Chipmor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合肥芯屏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已对议案1回避表决;
3、议案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范瑞林、郑嘉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