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7日以通讯和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3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国庆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本议案尚需获得国资主管部门及/或授权主体审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0)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有效的股权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建立股东与公司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本议案尚需获得国资主管部门及/或授权主体审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3)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