颀中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颀中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5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737.3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26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13日出具了《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7694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资金,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实施主体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96,973.75 | 颀中科技 |
2 | 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密度微尺寸凸块封装及测试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0 | 50,000.00 | 苏州颀中 |
3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9,459.45 | 颀中科技 |
4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3,566.80 | 43,566.80 | 颀中科技 苏州颀中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注1:“苏州颀中”指颀中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和“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上述项目已完成投入并达到预定的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4年12月25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A | 拟使用募集资金B | 累计已投入金额 C | 预计利息收益 D(注1)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E=B-C+D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 F(注2) | 预计节余金额 G=E-F(注3) |
1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项目 | 96,973.75 | 96,973.75 | 89,182.24 | 1,400.26 | 9,191.77 | 6,568.51 | 2,623.26 |
2 | 颀中先进封装测试生产基地二期封测研发中心项目 | 9,459.45 | 9,459.45 | 8,702.46 | 178.48 | 935.47 | 888.02 | 47.45 |
注1:预计利息收益系指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收益;注2:“已签订合同待支付款项金额”指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合同尾款金额;注3:“预计节余金额”不包含公司尚未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实际节余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注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将保留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
将按照相关合同约定在满足付款条件时,通过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支付项目尾款等款项,并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存放、管理,直至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完毕待支付的相关合同尾款。待付款项全部结清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已顺利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成本费用的控制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形成资金节余。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预计利息收益,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
五、本次募资项目结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670.71万元(该数据为暂估金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合肥颀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使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