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7-11  华盛锂电(68835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7月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目 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议案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8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9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股东在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在此之后进入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

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 7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16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德盛路1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锦良先生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日期:自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汇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会议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已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被激励对象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李伟锋、林刚已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被激励对象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议案三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了具体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等;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等事宜;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0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托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以上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沈锦良、沈鸣、

李伟锋、林刚已回避表决。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被激励对象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