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以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因临时减少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发送了补充通知,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自有不动产向兴业银行苏州分行或中信银行苏州分行申请银行抵押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融资需求。该抵押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
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